岗位职责:
在项目负责人的指导下,及时、按质地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。
任职资格:
1. 大专以上学历,会计或审计相关专业;
2. 通过CPA全科或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者优先;;
3. 1年以上会计师事务所从业经验或2年以上企业财务工作经验(应届毕业生此项不作要求);
4. 具有高度敬业精神、团队意识强,正直严谨,诚实守信,谦虚勤恳,学习能力强,能吃苦,能适应出差及事务所工作环境;
5. 熟练掌握财务会计审计等相关知识和政法规,具备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和人际交往技巧者优先;
6. 熟练运用计算机及办公软件;
7. 年龄21至45岁,性别不限。